从今天起,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后,必须填写《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于当日通过疾控中心网络直报系统报告;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也须在当日报告疾控中心。疾控中心将于每日汇总,并根据高温中暑事件分级标准分级处置。据介绍,中暑指数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中暑患者300人以上,或有10例以上死亡病例发生)、重大Ⅱ级(中暑患者150人至299人,或有4至9例死亡病例)、较大Ⅲ级(中暑患者100人至149人,或有1至3例死亡病例)、一般Ⅳ级(中暑患者30人至99人)。
另外,按照要求,本市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还将建立联合预报和预警机制,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高温气象条件预报或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
“中暑指数预报”将根据温度、湿度等气象因子,以及高温持续时间,将高温中暑气象划分为可能发生中暑、较易发生中暑、易发生中暑、极易发生中暑四个等级,分别发布预警。
“我们已开始着手这项工作,预计今年就可面向市民公布。”市气象局首席服务官丁若洋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