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8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湾“中国钢铁公司”正名案,“中钢”产业工会理事长邬顺财昨天吁请台当局提出利弊分析,审慎评估改名对企业的影响,以免损及众多股东及员工的权益,且别再消费“中钢”。
据报道,在陈水扁当局推动“去中国化”的强力施压下,原本坚持不改名的上市公司“中钢”最终还是决定要改名为“台湾中钢”。“中钢”方面估计,改名成本将近一亿元新台币,包括更换招牌、修改合约、注册新商标等;预定最快本月28日召开董事会,通过改名“台湾中钢”案,并提交5月份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
对于台湾《联合报》报道,指“中钢工会表示,只要不冲击到员工待遇、福利,不致引起太大反弹,中钢工会亦不会主动发动抗争”,“中钢”产业工会理事长邬顺财昨天率领多位工会代表前往联合报社高雄采访办事处抗议报道不实。
邬顺财表示,“中钢公司”为民营的股票上市公司,除应遵守“政府法令规定”外,企业经营应以股东、员工及利益关系人的权益为优先考虑,与已更名的3家未上市“公营事业”情形不同,因此“中钢”是否改名的议题应评估是否能为公司经营带来更大竞争优势以及是否符合公司治理。
邬顺财说,“中钢”产业工会长期来坚持社会应给“中钢”公司一个纯净的经营空间,政治议题应远离公司的经营,尤其“中钢”优质的企业品牌与形象是众多“中钢”人长年打拼的成果,员工都以身为“中钢人”为荣,因此有难以割舍的情怀,如果没有完整及充分的理由,员工无法接受在民进党当局强势主导下的更名动作。
邬顺财表示,如果当局抛弃优质的“中钢公司”名称不用,未来在国际市场定位与活动空间可能受限,实在看不出对公司有何实质利益,且以新公司名称重新出发,将虚掷多少资源与时光,也未必能恢复到原有的优势,因此产业工会不排除使用激烈抗议行动来表达强烈不满。
邬顺财并认为,虽然台当局持有“中钢”公司股权22.6%,是最大股东,但“中钢”股东数达60万人,多数员工也具有股东身份,外资更占33%,因此当局更应提出利弊分析,审慎评估改名对企业的影响,以免损及众多股东及员工的权益。(赵静)--
(中国台湾网)